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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4:19 来源: 局规划科 分享:
本项目g653凤冈天桥至河闪渡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g653凤冈天桥至河闪渡公路项目开展招标工作的复函》(遵市发改交通〔2024〕7号)批准。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遵义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专项要件报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g653凤冈天桥至河闪渡公路项目,起于天桥镇,沿线经漆坪村、大窝坨和河闪渡村等,止于遵义市和铜仁市交界的河闪渡大桥处。路线全长16.722公里,共设置桥梁361米/2座(其中271米/1座加固利用),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588万元。
2.3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专项要件服务范围内所有工作均通过对应归口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审查,且本项目开工建设为止,专项要件报批工作的开展不得影响本项目的正常推进。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修改以下专项要件文件并向各归口主管部门报批,并最终通过其审批或审查等行政许可:
a.社会稳定风险评估。b.防洪评价。c.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组件报批(含勘界报告、规划选址论证、补充耕地方案、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等报告,备注: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d.环境影响评价。e.水土保持评估。f.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g.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含土地复垦方案、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土地用途调整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占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农用地转用方案、征地材料编制、临时用地报批等,备注: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h.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组件报批(含勘界报告、规划选址论证、补充耕地方案、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占用基本农田或生态红线相关论证等报告,备注:占用基本农田或生态红线)。i.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含土地复垦方案、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土地用途调整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占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农用地转用方案、征地材料编制、临时用地报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评估报告等,备注:占用基本农田或生态红线)。j.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k.压覆矿产资源评估。l.文物影响评估。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中备案,备案咨询专业应为公路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在1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unyi.gov.cn/) 购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unyi.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凯发网站官网上发布。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18585286591;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28222302。
招 标 人:遵义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兴遵西路8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话:1858528659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商务楼1709室
联 系 人:张先生、王先生
电话:18785134563、13628504857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