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凯发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1-31 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jtj.zunyi.gov.cn/xxgk_5233643/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兴遵西路8号,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223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共公开信息数量为1702条,其中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573条,政务微信全年更新129条。更新维护的栏目有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机构概况、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法定主动公开等。领导信箱接收来自网民的留言信息79条,未出现突发事件相关的政务舆论信息,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更新市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航务管理、运输管理、建设管理)共63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件,从类别上看,涉及网络申请0件,书面申请3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3件均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从涉及领域看,均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遵义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等政务数据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发布公示公告等信息。为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行为,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有效、可靠性,对上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信息发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一是重点强化了政务公开页面栏目建设工作,共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6大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另设有“机构概况”“行政权力”“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等14个小项。分类清晰,公开事项体系完整。二是严格遵守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转载、信箱回复、事项办理等工作,确保重要信息能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转发,在信息发布上严格遵照“三审三校”规定。

    (五)监督保障。为保障工作运行正规有序,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主体,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社会公开。二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牵头负责科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也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机制不够顺畅,需进一步理顺,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三是工作的认识水平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部分责任单位和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主动公开及提供信息的意识还较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网站地图